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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变更许可

事项名称: 养老机构变更许可
事项类别: 承诺件
办理依据: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2013年6月28日民政部令第48号)第十八条,“养老机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服务范围的,应当到原许可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养老机构变更住所的,应当重新办理申请设立许可手续”。
收费标准及依据:
申报条件: 养老机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服务范围的。
办理流程: 申报初审-受理申请-现场勘查-审批-发证
承办单位(部门): 三元区民政局救灾股
责任科室: 三元区民政局
办理地址: 三元区民政局
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联系方式: 8328821
监督电话: 5177108(市民政局监察室) 8885818(市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科)8234567(市效能办)
受理形式: 网上申请和预审,窗口纸质材料收件受理(收到纸质材料后才能受理)
序号 材料编码 材料名称 材料分类 材料说明 表格模板下载
1 00374091XXK01605_01 《养老机构变更申请审批表》
2 00374091XXK01605_02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3 00374091XXK01605_03 法人登记证书(执照)副本
4 00374091XXK01605_04 拟变更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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