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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建设投资计划审核

事项名称: 经济适用房建设投资计划审核
事项类别: 承诺件
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审批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有关规定(暂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05]1392号) 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2010〕第六号令) 5.《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1〕1305号)
收费标准及依据:
申报条件: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地区发展规划
办理流程: 办理本事项的办理流程,文字描述。应以序号形式表明流程顺序。
承办单位(部门): 三明市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科室: 三明市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办理地址: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崇宁路10号区政府大楼、 邮编:365001、楼层:6楼614室
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联系方式: 0598-8338565、0598-8033929
监督电话: 0598-8321001
受理形式: 网上申请和预审,窗口纸质材料收件受理(收到纸质材料后才能受理)
序号 材料编码 材料名称 材料分类 材料说明 表格模板下载
1 003740725XK00401_01 项目单位(企业)申请备案说明和《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1份)
2 003740725XK00401_02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人机构代码证、项目法人基本情况(公司简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3 003740725XK00401_03 节能评估意见(依据闽发改投资〔2011〕1305号执行)(1份)
4 003740725XK00401_04 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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